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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進福 - 閱讀 | 2017-11-17 | 點閱數: 784
說明:  
一、 為提供本縣各校教育學習成果有相互交流觀摩之平台,教育處結合本土、藝文、閱讀、創客資訊、樂齡教育等相關計畫,辦理旨揭活動。
二、 活動地點:花蓮文創園區第9棟展館
三、 活動時間及注意事項:
(一) 動態展(含頒獎):106年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3時、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下午3時。
1、 動態展演彩排:請於11月23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4時進行彩排,每校不超過10分鐘。
2、 表演舞台(約7*5.5m):備有手持麥克風、耳麥與集音棒,其餘特殊表演設備請自理(配樂請以CD或隨身碟提供音控師)。
3、 頒獎活動:
(1) 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1時50分前報到,報到後隨工作人員引導入座。
(2) 為利頒獎活動順暢,單一獎項倘獲獎人數超過1人(如小論文),請派1人上台代表領獎。
(二) 靜態展:106年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3時、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下午3時。
1、 佈展時間:11月22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5時、11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
2、 各攤長桌約190*70cm,背後展板已準備攤位名牌(90寬*30cm高),名牌下方可佈置範圍180寬*120cm高,展版不可敲、打、釘,請各攤自備無痕膠帶黏貼海報或作品。
3、 闖關活動:
(1) 靜態展部分攤位設計闖關卡(藝文深耕、自造教育及行動學習、樂齡中心),目的在增加參訪學生與佈展人員之交流互動,請相關攤位學校準備簡易問答增加闖關趣味,並自備小章戳(約2*2cm以內)為闖關者蓋章。
(2) 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暫停闖關活動,以維護頒獎秩序。
(三) 體驗活動:106年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時30分、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
1、 佈展時間:11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時前。
2、 體驗卡:為維持體驗教學品質,服務台每小時限量發放各攤體驗卡,須憑卡至攤位換取材料,請攤位講師收妥體驗卡,以便服務台人員定時至攤位回收。
四、 其他注意事項如下:
(一) 停車及入園進出:(附件三圖1)
1、 裝卸貨物:參展學校運貨請由仁愛街入口進出。車輛可出入時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11時,未事先申請車輛入園之學校請自備手推車進入。
2、 學生接駁:請由明義街入口進出。
3、 請參與人員多多共乘,自尋車位。11月25日(星期六)靜態、體驗攤位車輛可停至明義國小北側門停車場(明義街上,近林森路)。
(二) 本活動動態展演學生及帶隊人員、各攤位工作人員(每攤2人)提供午餐(或展演者餐盒),其他參訪學校及領獎人員請自理。
(三) 參加活動之人員,均以公(差)假登記出席,相關人員所需差旅費與代課費由各校本權責於校內經費支應。
(四) 園區無提供飲水,請自備飲用水;並於離場時自行帶走垃圾,各攤位活動結束時請協助整理攤位周遭環境再行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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