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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美花 - 人事 | 2018-05-03 | 點閱數: 697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4月26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070470346號函辦理。
二、 旨揭學校臚列如下:
(一) 105學年度已辦理之學校:仁德區虎山實驗小學、新化區口埤實驗小學、七股區光復生態實驗小學。
(二) 106學年度已辦理之學校:新營區南梓實驗小學、安平區西門實驗小學、關廟區文和實驗小學、南區志開實驗小學。
三、 若對前揭學校有興趣之教師,請逕洽各該學校瞭解辦理實驗教育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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