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12
  • slider image 113
  • slider image 114
:::
艾美花 - 人事 | 2016-08-27 | 點閱數: 864
一、 依據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5年8月22日銀營運乙字第10500042271號函辦理。
二、 旨揭「開戶聲明書暨最後服務機關證明書」係為配合退休教職人員退撫新制施行前年資所支(兼)領之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得以直撥入帳方式辦理優惠存款所設,即學校負有初審退休人員是否具辦理優惠存款資格之責。若符合辦理優惠存款者,得於辦理退休前發給之,並至臺灣銀行各分行開立優惠存款帳戶。又「聲明書」第4點存款人同意:「若因退休核定機關核定無可辦理優惠存款額度或...等原因,致於開戶日起逾6個月後餘額仍為零者,同意貴行逕行辦理銷戶」,爰請各校對不符合辦理優惠存款資格之退休人員,請勿發給「開戶聲明書暨最後服務機關證明書」,避免以此帳戶作為月退休金入帳帳戶者,將因不具優惠存款資格被銷戶,導致月退休金入帳失敗之困擾。
三、 依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第7條:「退休人員辦理優惠存款…以直撥入帳方式辦理優惠存款者,應於辦理退休前,檢具開戶聲明書暨最後服務機關證明書,至受理優惠存款機構開設優惠存款帳戶,並於退休生效日起2年內,檢附退休主管機關核發之退休審定函及存摺,至原開戶之受理優惠存款機構,辦理優惠存款。…。」之規定,請各校轉知退休人員,退休金直撥入帳後,確依規定於退休生效日起2年內至原開戶之臺灣銀行各分行辦理優惠存款,不得於退休生效日前要求臺灣銀行各分行事先受理。
:::

萌典查詢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