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4日
發文字號:府教課字第107000421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06初任教師回流研習。(1070004213_Attach001.docx)
主旨:檢送本縣「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初任教師回
流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104學年度、105學年度及1
06學年度之初任教師參與,並請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
正規定」辦理。
二、旨揭研習訂於107年1年26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假明義
國小會議室辦理。
三、參加對象:本縣104學年度、105學年度及106學年度聘任
之初任正式教師。
四、報名方式:請教師於107年1月25日前逕自全國教師在職進
修(https://www1.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
網報名,課程代碼:2342201。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研習
時數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