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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進福 - 教導 | 2018-06-06 | 點閱數: 618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6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070060976號函辦理。
二、有關新任團員第2次遴選相關事項詳如簡章(附件1),摘要
如下:
(一)服務期間:107年8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107學年度)

(二)遴選資格:
1、科技領域:為國中現職合格教師,並具備五年以上合
格教師之教學服務年資,且曾任教資訊科技相關科目
。具備直轄市、縣(市)輔導團輔導員資歷或資訊科
技相關科系學歷優先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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