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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進福 - 交通安全 | 2018-08-14 | 點閱數: 1027

花蓮縣文蘭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年度計畫

一、依據交通部有關規定及本校實際狀況訂定之。

二、目的:

1.增進學生交通安全道德觀,培養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

2.加強學生對現代交通工具性能的認識及各項交通安全措施,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3.加強學生對交通規則有關法令之了解,建立交通安全的共識。

4.從學生做起,影響至家庭社會,改善交通秩序維護大眾的安全。

三、組織:成立交通教育委員會,其組織人員及職掌如下:

1.主任委員:由校長擔任,負全校交通安全教育之督導考核。

2.副主任委員:由教訓導主任擔任,協助主任委員監督,並訂定計畫。

3.委員:由總務主任、教務組長,協助計畫之執行考核。

4.總幹事:由學務組長擔任,負責計畫之推行。

5.交通教育委員會會議,配合行政會報,每學期舉行兩次,請教務組長擔任紀錄。

四、實施要項:

1.加強校內交通環境布置與整理,及充實交通安全教育教學設備。

2.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

1)每學年新生訓練時實施交通安全課程及路隊示範演練。

2)實施學生出入校門穿越馬路徒步及騎腳踏車安全訓練。

3)配合課程標準及教務組教學計畫在相關科目實施交通安全教育融入教學。

4)遇有重大交通事故,隨時實施機會教育,以擴大效果。

5)利用班會、集會宣導交通法令法規,並依據行事曆訂定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之題材。

6)舉辦各項交通安全教育宣導:

  1. 每學期初舉辦交通安全常識宣導。
  2. 每學期初舉辦騎腳踏車的安全研習及申請。
  3. 剪貼及張掛交通教育有關法令、圖片等。
  4. 利用朝會,放映有關交通安全教育影片。

7)實施糾察隊的組織及編組:

  1. 糾察隊組織及值勤,依據本校糾察隊組織章程辦理。
  2. 每日上、放學實施交通指導。

8)實施學生交通安全各項編組:

  1. 組織學生路隊依家長接送隊、徒步隊、腳踏車隊、校車隊等編組,並選一名路隊長。
  2. 分派志工媽媽於學生放學校門口輔導路隊護送。
  3. 由交通安全教育委員不定時檢查上放學狀況。
  4. 學童必經之路線遴聘愛心商店協助學同路隊安全。

五、檢討與改進:

  1. 經由導師時間檢討交通安全有關問題。
  2. 利用升降旗時間及週會,以及每天之班長集合時間實施機會教育,加強報告交通安全現況及有關措施。
  3. 利用校務會議,檢討交通安全教育實踐成果,並提出改進意見。
  4. 發揮交通安全委員會及教師座談功能,以促進交通安全不斷改進。

六、督導與考核:

  1. 訂定路隊長,交通指揮,糾察之職責,並隨時考核。
  2. 對於交通安全教育之優劣給予適當獎懲。
  3. 請全體教職員工負考核之責。

七、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承辦人:王明德     教導主任:蔡進福        校長:許順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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