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12
  • slider image 113
  • slider image 114
:::
艾美花 - 人事 | 2016-05-11 | 點閱數: 1166
一、 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2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057093A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業於本(105)年5月2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050057093號函核定國立屏東大學辦理旨揭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26學分班(臺東班)1班次,由進修教師自行付費,教育部不予補助。
三、 請貴校轉知符合加註輔導6學分班資格之現職國小專任教師,得以外加名額(不占26學分班名額),自費修習相關課程,並由旨揭學校協助申請辦理加註輔導專長事宜。
四、 本案相關開課及招生訊息,請逕洽國立屏東大學詹宗憲先生,聯絡電話:08-7663800分機18105。
:::

萌典查詢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