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艾美花 - 人事 | 2018-10-15 | 點閱數: 685
一、 本府107年10月2日府行法字第1070191049A號及第1070191049B號等函諒達。
二、 旨揭法令業於107年10月2日生效,茲檢送「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處理國家賠償事件標準作業程序」附件1份供參,並更正「花蓮縣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設置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
  • 1、國家賠償事件標準作業程序附件.DOC
    1) 1、國家賠償事件標準作業程序附件.DOC
  • 2、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設置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doc
    2) 2、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設置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doc
  • 376559797y0000000_1070201092_di.pdf
    3) 376559797y0000000_1070201092_di.pdf
:::

萌典查詢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