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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艾美花 - 人事 | 2018-10-18 | 點閱數: 648
一、 依據教育部107年10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070117939號函辦理。
二、 有關代理教師之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請依「中小學代理教師待遇支給基準」第1點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辦理。
三、 檢附行政院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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