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08年5月9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66952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依法須蒐集、處理及利用教師甄選相關資料,以準確掌握公立學校教師甄試情形,瞭解師資需求現況,同時進行師資培育供需評估,爰請貴校協助事項如下: |
(一) | 請務必依附件一「108年填報欄位及格式說明」內容,將所需資料欄位(包含完整身分證字號等)先行蒐集彙整,並依附件二建立所有教師甄選應試者完整資料電子檔,以利後續填報作業。 |
(二) | 為保障相關人員權益,請辦理教師甄選單位務必於報名文件或網站中註明:相關資料將做為教師甄選報名及提供教育部研訂師資培育政策之用。 |
三、 | 本案正式填報時程,另案函知,請各校預為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