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依據中華民國113年12月25日府教體字第1130253291A號函規定:各學校依衛生福利部112年11月17日修正之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辦理。規定辦理以下事項:
一、 兒童遊戲場定期檢驗辦理期限自檢驗通過起三年為限,期滿需再重新檢驗,合格通過,再行使用。
二、 本校國小部遊戲場檢驗通過使用日期為111年1月25日-114年1月25日止。
三、為顧及學生遊戲安全本校將於114年1月25日起關閉本校國小部遊戲場至檢驗通過為止。
四、請全校師生及社區人士共同遵守規定,待檢驗通過立即開放使用,謝謝您的配合!
五、 公告位置:本校遊戲場及本校網頁。
六、 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總務處 03-8641020轉 25 總務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