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一、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二、補助項目: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在學子女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三、申請方式:符合申請資格者,請依辦法第五條申請方式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本校提出申請。
三、本校申請截止日期:108年2月27日(星期三)
四、附件:申請辦法